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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居民家中为何现3万“天价水费"?
8月17日,郑州市民王丽一手抱着刚满月的孩子,一手提着从邻居家借的水,吃力往家赶,准备午饭用水。
3个多月前,王丽夫妇凑了40万元首付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3个月后,家中水表显示用水2172吨。按照阶梯水价收费,需要缴纳21690.2元。
所指水表左侧为水表内侧,是漏水位置。为防止继续漏水,自来水公司派人将水表右侧(外侧)接口拧开断水。
居民家自来水突然断流一查用水两千吨
王丽购买的房子位于郑州市陇海路与紫荆山南路交叉口向东400米路南,小区名叫大成小区。
8月17日上午9点多钟,她一手抱着刚满月的孩子,一手提着水桶去邻居家借水吃。“这种情况持续一个多星期了。”王丽称,她是周口淮阳人,家境并不富裕,丈夫在北京打工。去年怀孕,和丈夫商议决定,在郑州买套房子。首付款40万,剩余为银行贷款。这笔首付款,20万是夫妻俩积攒的,剩余20万元,18万是借亲戚朋友的,2万是刷的信用卡。
王丽手机上的自来水缴费金额提醒
5月8日,原房主办理完网签手续,将房子手续予以交割。“我们进行了简单装修,立即搬家入住。”王丽说,8月8日,她发现热水器一直不出水,询问楼上楼下邻居,均称供水正常。起初,她以为是热水器出了问题。叫来修理工检修,热水器没问题,猜测是自来水供压不足。
随后,自来水公司维修人员赶来检查,原来是自来水表附近的水管爆裂了。抄表员告诉王丽,其家水表显示用水达2526吨,而上次5月8日抄表,显示为354吨。也就是说,短短3个月时间,王丽家的用水量达到2172吨。抄表员说,按照阶梯水价核算,她需要缴纳21690.2元水费。
水表内外责任划分不同天价水费谁埋单?
王丽称,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相关规定,水表以内归用户负责,水表以外归自来水公司负责。而出现漏水处,恰巧位于自来水表内侧,这样说来,她不仅要承担水费,还需要自行维修爆裂的水管。
该小区物业公司的王先生说,大成小区的水、电、气收费检修,都是专业人士负责处理,物业没有介入过此事,因此也不负责维修。
王丽刚刚搬进小区,与许多住户还不熟悉,但因这个遭遇已成为小区“名人”。
获知了多方信息,她对自己应该承担“天价”水费,充满了疑惑。
据该房原房主及小区多位业主介绍,2004年,大成小区进行了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每户居民缴纳了1000多元。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核、材料选取等方面工作,均由自来水公司牵头全程总负责,业主没有参与。
“你们干的活出了问题,咋让我们业主埋单?”多位业主表示不解。
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该用户家出现的问题,他们此前也遇到过几起。按照郑州市供水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水表内侧出现爆裂漏水,的确应该由用户负责,“不过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她的疑惑也有道理。我们会派人再作调查,争取妥善处理。”
律师说法
除非有证据证明市民存在故意或过失毁损所致 否则市民无责任
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市民和自来水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市民缴费、公司供水,是双方各自应尽的法律义务。合同存续期间进行了一户一表改造。如果市民仅负责缴费,选材、施工等均由自来水公司实施,那么,天价水费应当由自来水公司承担。水管爆裂,要么是选材质量有问题,要么是施工不合格等,作为自来水公司方,除非有证据证明市民存在故意或过失毁损所致,否则市民无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水管爆裂系第三方造成,可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最新进展
郑州市自来水公司回应:愿维修漏点并协商解决水费问题
17日下午4点多,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士反馈信息称,针对漏水情况他们拿出了解决方案:由自来水公司帮助用户查找漏点,进行维修,让用户尽早用上自来水;对水费问题主动与用户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同时,对该小区类似问题进行摸排,解决用户用水难题,减少用户的经济损失。
不该让用户承担。
郑州市50元钱水费能用多久
郑州市居民自来水实行阶梯价格,最低一档的综合水价是4.1元/吨,50元钱大概是12.2吨。
至于能用多久,要看家里有什么用水设施、几口人、用水习惯……等等,实在难以给出一个确切的确切的时间。
按照国家标准GB/T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给出的各地居民实际用水量统计结果,郑州等地居民实际用水量是66升/人·天(室内有取水龙头、无卫生间等设施的居民用户)、98升/人·天(室内有上下水厨卫设施的单元式住宅居民用户)、187升/人·天(室内有上下水厨卫洗浴设施的单元式住宅居民用户)。
如果楼主家有三口人、住房内上下水及厨卫浴设施齐全,每天耗水量约为0.56吨,那么……12.2÷0.56≈21.8(天)。也就是说:50元钱的水,楼主家大概用不到22天。
至于楼主关注的“洗澡”用水问题,更是因人而异。洗澡勤的人无论冬夏,每天洗两次澡,且每次都超过20分钟;有的人一个冬天也洗不了两回澡,且每次都是“和水就个伴儿”草草结束。差异巨大啊!
郑州市办公用水标准
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4.15,污水处理费1.4,不征税自来水0.4,综合水价5.95。
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50元/立方米。由用户出资已经进行户表外移改造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基本水价由现行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
2.工业用水价格由1.3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
3.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由1.2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
4.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由2.00元/立方米调整为2.90元/立方米。
郑州水电结算方式
郑州水电结算方式。
电费结算方式。
准确的说法是:按最大需量结算基本电费(容量费),该种方式首先是电表有计量最大需量的数据。
举个例子:单位上变压器有一台315KVA的变压器,按容量结算,基本电费=315*N元/KVA;
按需量结算电费,当本月最大需量未超过容量的40%时,按容量的40%计算电费,即基本电费=315*0.4*M元/KVA,当最大需量超过了40%时,按实际记录到的需量计算,即基本电费=需量值*倍率*M元/KVA。
按容量时:N元/KVA 要小于 需量计算时 M元/KVA。
具体规定各个省是不一样的,比如是不是以40%为基准点。
按最大需量适用于变压器较多,但实际负荷较小或冲击负荷较多的单位,如钢厂。
水费结算。
郑州综合水价如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4.4元(第一阶梯0-180m_);5.95元(第二阶梯181-300m_);10.6元(第三阶梯301m_以上);居民生活用水(非阶梯式水价):4.5元;居民非阶梯:4.4元;非居民用水:5.95元等。注意:租房的水费是房东定的。
郑州一小区物业代收水费,每吨水多收业主1毛钱,合理吗?
郑州一小区物业代收水费,每吨水多收业主1毛钱,我觉得是不合理的,因为物业作为服务部门,我们在享受服务的同时,都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物业不应该从这方面克扣我们的钱,虽然说一吨水看上去只有一毛钱,但是这么多的业主,这么大的用水量,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其实不管钱多钱少,物业加价收取业主的费用,这听起来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一、业主反馈被物业多收水费。
在郑州市的二七区升龙城小区内的业主,遇上了一件非常烦心的事情,目前郑州市实行的是阶梯谁家,第一阶梯的水价为4.4元每吨,但是小区物业代理了水费的收缴,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物业收取的水价却是4.5元每吨,这就让业主很烦心,就按照一年一户100用水,三百户一年就能多收取三万元。
二、物业回复多收取的原因。
根据物业的回复,说物业在管理小区的时候,小区并没有实行一户一表的改造,也就是说,整个小区只有一个总表接入郑州供水公司。所以小区的水费只能由物业公司代收之后交给供水公司。但是总表的话,就没有办法实行阶梯水价了,只能按照4.5元的价格。
三、我觉得是不合理的。
其实针对这种情况,肯定是有业主不同意的,毕竟自己用不了那么多的水,但是对于那些用水量大的业主来说,少交了水费,他们自然是开心的。可是既然有人不愿意,那就是没有不太公平,所以我觉得物业可以尽快的实施一户一表的改造,用水多的需要多缴费,用水少的可以少缴费,这样才是合理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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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自来水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用水性质分类,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不征税自来水,综合水价居民生活用,(阶梯式水价, 3.1,(第一阶梯0-180m_) 0.95,0.35,4.44,0.65(第二阶梯181-300m_) 0.95 0.35,5.95,9.3(第三阶梯301m_以上) 0.95,0.35 ,0.6居民生活用水(非阶梯式水价) 3.2,0.95,0.35,4.5居民非阶梯 3., 0.95,0.35,4.4非居民用水 4.15,1.4,0.45,0.95特种用水 14.75,1.42,18.15。
法律依据:《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具体的利润水平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征求同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根据其不同的资金来源确定。(一)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6%。(二)主要靠企业投资的,包括利用贷款、引进外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资建设供水设施的供水价格,还贷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12%。还贷期结束后,供水价格应按本条规定的平均净资产利润率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