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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二审公开宣判

阿立指南 实时热点 2023-04-13 13:04:53 231 0

刘东被执行死刑_曾成杰死刑执行_刘汉死刑执行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023年4月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罪犯刘东进行了清白审查,押解至刑场执行。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到现场监督。

2021年10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本案:被告人刘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东上诉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了判处刘东死刑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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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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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资失败,刘东故意驾车撞行人,致5死8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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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采取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作出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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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左右,上诉人刘东驾驶宝马轿车沿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刘东被执行死刑,被无法接受投资的失败。 现实中,他突然加速,故意闯红灯,在五惠路劳动公园北门人行道上冲撞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和两次受伤。 之后,刘东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路口,追尾一辆面包车停车刘东被执行死刑,刘东弃车逃离现场,于当日下午被归案。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刘东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公开审理,上诉人刘东因投资失败,以极端方式发泄情绪。 他驾车行驶在市中心区的一条公共道路上,故意闯红灯,冲撞过马路的行人,造成多人死亡。 人身伤害和其他财产损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动机极其卑鄙,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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