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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多数网友认为,孩子跟着这样的父母,实在是太可怜了。
事实上,江苏省的上述案例并非首例。 2022年6月,青海省东石市互助县人民法院也遇到一起双方被告人均拒绝抚养子女的离婚案。 原告离婚申请的基本原则不予支持。
“父母是孩子最信任的人,离婚后,双方在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时,也要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法官表示,应优先考虑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 这是每个父母都应该承担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关于子女监护权的五个问题
1、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离婚纠纷中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因素是“子女最大利益原则”。 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1084条将抚养权归属分为三种情况:
■ 一是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二、对于年满两岁的子女,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
■第三夫妻离婚都不愿养娃,如果孩子到了八岁,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2.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法律改变抚养权的初衷是为了让未成年子女在相对有利的环境中成长。 在双方协商或法院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后,如果一方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往往会本着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改变,亲子关系不得改变。
3、多子女家庭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随着二孩家庭的增多,多孩家庭的父母离婚时,如何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应因人而异。 总的原则是保证多子女利益最大化。 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关系、父母的抚养条件等多种因素,孩子是应该由父母单独抚养还是由父母一方抚养,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可根据个案分析确定。
4. 抚养条件相近的离婚双方轮流抚养子女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通过调解将未成年子女改为“一方同住”,由离异夫妻轮流抚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化解离异夫妻之间的矛盾夫妻离婚都不愿养娃,最大限度地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对于离婚纠纷案件,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应成为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基本价值取向,为子女审判的理念必须落地生根。 在未来的抚养权争夺战中,具有相似抚养条件和能力的离婚双方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将成为新趋势。
5.离异父母如何行使探视权?
探望权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合法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1086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家长应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学习的原则,就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次数、地点、交接等因素进行协商或作出判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