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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无理由退货”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但有些人却利用这一规定来占卖家的便宜。 这两天,“服装用完退货”的现象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儿童节后服装大量退货
6月4日,广州一家网店店主发布视频称:电商太难做了,“六一”儿童节刚过就开始大量退货,他已经有了想法改变他的职业生涯。
据店老板介绍演出服穿完集体退货,店里最近退回的衣服是6月1日儿童节的演出服。 退回来的衣服已经穿过了,从打开包裹的那一刻起,一股汗臭味就扑面而来,差点晕过去。 有些衣服上还疑似有口红痕迹。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谴责买家“多么无耻”,也有人向卖家建议“如果换租,这些人就不会回来了”。
类似情况并非第一次发生
不仅幼儿园孩子的衣服用完会退回,大学生也一样。 不久前,山西某高校也发生集体退货事件。
近日,山西一所大学举办活动,学生们从网店购买了一批演出服装。 没想到活动结束后,学生们集体归还了服装。 该店老板在社交网站上发布了这一事件,并愤怒地斥责学校:“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吗?”
据悉,这20件退货订单均为同一款式,均为红龙中国系列T恤演出服穿完集体退货,每件售价20.5元,合计400多元。 虽然是单独购买的,但地址都指向山西某高校。 据学院公开信息显示,确实刚刚举办了文化艺术节,其中包括健美操比赛。 学生们身穿红色T恤,与商家贴出的购物记录相似。
事件发生后,学校表示已收到卖家的投诉。 由于事件发生在幼教学院,学院将与卖家进行交涉。 目前卖家已联系学校。
有人教人如何在网络上“占便宜”
随着网购日益普及,“用完退货”等事件频频发生,甚至有人炫耀自己的“占便宜”经历。
几年前,某平台甚至有一个群专门研究如何成功将旧衣服退回给商家,甚至把成功案例当成成果发到网上炫耀,一群人纷纷效仿,纷纷效仿。评论区,高喊“你怎么这么厉害,你是怎么做到的,快教我吧”!
有网友认为,这样的做法合法但不合理,“很不厚道”。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既然网购平台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那么退货并没有什么问题。
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
“7天无理由退换货”是指消费者自收到产品之日起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保障了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后悔权”。 但并非所有商品都可以在 7 天内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销售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收到货后,无需解释原因,但以下物品除外:
(1)由消费者定制;
(2)新鲜、易腐烂的;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包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商品;
(四)报刊交付。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因商品性质不宜退货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的商品,不符合无理退货条件。
退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产品的完整性主要是指产品能够保持原有的质量和功能,产品本身、配件、商标齐全。 如果超出对商品质量和功能的检验和确认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大幅贬值,则视为商品不完整。
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用品的具体判定标准为:商标标识被去除、标识被剪断、污损、损坏。 显然,在上述事件中,沾有汗水和口红的服装应该算是“不完美”。
“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利用该规定“钻空子”。 “7天无理由退货”、“快速退款”、“只退款”等保障消费者更好购物权益的服务肯定有一个好的出发点,但也有不少商家因为退款、退货而被打脸。 。
这足以说明电商平台还需要制定更加规范有效的售后规定,建立更加健全的交易秩序。 只有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社会诚信、公平、互利的契约精神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建立和维护。
对于这种“有品味”的回报,
你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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