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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红色通缉令(国际红色通缉令是什么意思)

阿立指南 生活指南 2022-09-22 15:09:07 157 0

什么是红色通缉令

【法律分析】

红色通缉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国际红色通缉令(国际红色通缉令是什么意思) 第1张

红色通缉令

法律分析: 红色通报是最著名的国际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对所通缉的人员实施拘捕并进行引渡的通报。它是应特定国家中心局的申请,针对需要逮捕并引渡的在逃犯作出的一种通报。一般对外逃人员发出红色通缉令。具体又分为要求对逃犯进行起诉的红色通报和要求逃犯服刑的红色通报。逮捕证或者判决书是申请国在申请红色通报时须提交的必备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红色通缉令是什么意思

全球最大的警察组织——国际刑警组织,是规模仅次于联合国的第二大国际组织,共有190个成员国。经由该组织发出的“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它的通缉对象均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

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等;

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各国中心局据此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捕。各国警方在接到红色通缉令以后,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临时拘捕和引渡,大大加快了办案速度,简化了引渡程序。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必须见到红色通缉令的原件,经过法律专家审核等一系列程序之后,才会签发。

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家或地区的中心局一般会在内部网络上输入这些通缉信息,然后将其导入内部执法网络,有的则把信息归入口岸管理部门。一旦嫌疑犯在这些口岸出现,执法部门的信息系统就会发出警报,从而当场把犯罪嫌疑人抓获。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这样,通缉同一犯罪嫌疑人的红色通缉令可能要重复发放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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